close
決定結婚之後的某一天,
突然想到,老夫老妻常常會說都是夫妻了所以不用過情人節啦~
於是想到,如果情人節就是結婚紀念日,以後就不會出現這種說法了。
把這個想法跟THE ONE講了之後,
THE ONE也很興奮的說「好好好啊,我本來也是這樣想,忘記跟妳講了。」
於是THE ONE就趕送報告資料,要在公司申請同意結婚的報告書。
結果~過了情人節~
一直到2/25公文才下來,
THE ONE一收到就很開心的打電話來,「我們228去登記好不好?!」
ME:……228不是到處都在辦追思會嗎?
THE ONE:……那你說哪天好?
ME:…嗯…你剛好3月7日要請假陪我去挑禮服,就那天好了。然後我們申請3月8日生效,這樣日子比較好記。
就這樣,
我今天正式從未婚的欄位,來到已婚的欄位了。
說真的,還真不習慣…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